巡視員是什么職務
巡視員是國家公務員的一種。國家公務員的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,巡視員屬于非領導職務,有巡視員、副巡視員之分。巡視員和副巡視員只在地、廳、司、局級以上國家行政機關設置,巡視員應當任廳局級副職領導職務或者副巡視員五年以上,副巡視員則應當任縣處級正職領導職務或者調(diào)研員五年以上。
巡視員有什么權利
巡視員大多數(shù)都是退休的然后給個巡視員頭銜,沒有什么意義。另一種情況有的人很年輕還沒到退休年齡也做了巡視員,是因為,暫時沒有空缺領導位置,先把級別調(diào)高一下,等將來有位置再升。兩種情況截然不同,但實質意義相同,都是非領導職務。
副巡視員應當任縣處級正職領導職務或者調(diào)研員五年以上。巡視員應當任廳局級副職領導職務或者副巡視員五年以上。
注意事項:
新《公務員法》第二十一條則明確,公務員的領導職務、職級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。而根據(jù)《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(guī)定》第九條規(guī)定,廳局級以下領導職務對應的綜合管理類公務員最低職級。
不是所有的巡視員都是正廳級。巡視員一般是廳局級,副巡視員一般是縣處級,還有副省級城市的正局級巡視員(副廳級)、副局級巡視員(略高于正處級)。
巡視員主要是監(jiān)督和巡視相關的職能部門,包括這些部門的工作情況等。然后巡視結束后,向所在的主管部門匯報工作,并且按照相應的情況作出處理。巡視員是在行政編制里面的,也是國家公務員的一種類型。